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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上追缴违法所得如何追缴

刑事判决获得明确的法律效力之后,倘若尚未将所有涉及违法所得的款项全部追回,此时便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刑事审判机构依法将相关事务移交至执行机构,以强制执行方式予以实现。在此过程中,执行机构具有权限采用诸如查封、冻结、划拨、拍卖以及变卖等多种强制手段,以便能够准确无误地执行刑事判决所规定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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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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