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您所描述的情况,这一行为无疑属于盗窃
犯罪范畴。若其涉案价值超出两千元,那么便可能构成
盗窃罪行,须接受
刑事制裁。
然而,倘若在
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的情况下,
犯罪嫌疑人仍可提出申请,要求对其盗窃罪不予
起诉。对于盗窃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盗窃公私财物等行为且价值较大或多次进行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及
扒窃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同时处以
罚金;若涉及金额巨大(七万元)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当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