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诱导投资环境下,倘若
行为人内心深处秉持着明确无误的
主观故意及
非法占有目的,并且在客观实际中执行了引导他人进行投资、骗取财物等一系列步骤的话,行为将被认定为
欺诈。
然而,若行为人并无任何诈骗意图,亦未怀揣非法侵吞财产的意愿,或者并未实施任何骗取钱财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便无法构成
欺诈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