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若审判标的物超过
当事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则属于不被允许之列。倘若此类情形发生在初审阶段且该判决由初审法院做出,那么当事人享有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二审法院亦有权对其进行
改判或
发回重审。
然而,若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仍可向上级法院
申请再审,通过启动再审程序以纠正先前判决中的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原判决、裁定中遗漏或超越诉讼请求的部分均属程序
违法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