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借贷未履行还款义务是否构成
欺诈,需明确指出,这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诈骗
犯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有关规定,诈骗是指
行为人为达到
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捏造
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做出财产处分行为,从而获取较大数额的公共及
私人财产的行为。
3、对于借贷中未能如约归还欠款的情形,一般的认定为
民间经济纠纷,在此种情况下,
债权人有权通过法院进行
起诉主张其债权并得到处理。
4、然而,若在借贷过程中,
借款人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并且采取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视为欺诈。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
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