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资产重组,乃是指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掌控者以及企业之外的经济实体,对企业所持有的总资产,进行整合以及重新排列组合,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分配。换句话说,就是将企业原有资产的某些部分,进行重组、整合、结构性调整,或者重新配置设定其权利,以期达到预期效果。在实际操作中,资产重组一般分为两大类:
第一种,扩张性的资产重组,它作为公司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透过扩大资产规模及业务范畴,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第二种,紧缩性的资产调整,也称之为破产重组,即企业通过减少资产规模及降低业务风险性,以此来化解潜在的危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
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
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