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那些实施扰乱社会
公共秩序行为者,将面临如下的
法律制裁:
首先,若其行为仅涉及到扰乱公共场所正常秩序,则将会被处以
警告或二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果此类
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会被判处五天至十天上不等的
行政拘留,并且还可能并
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以下。
其次,当这类
扰乱公共秩序之行为构成了
犯罪时,国家法律将对其实施严肃
追责,并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
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