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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自然人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走什么程序

在同一控制人主导下,企业合并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详细的合并计划书;
其次,在此基础上,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需据此通过正式且明确的合并决议;紧接着,各合并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署相应的合并协议;随后,需要对公司的各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清理和整合;
最后,向公司注册登记机关递交相应的变更登记申请,以完成整个合并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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