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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醉驾不起诉有案底吗

对于违法者涉及到的酗酒驾驶行为,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那么相关之人便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会因此产生犯罪的纪录,即所谓的“案底”。
而当案件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影响甚微时,通常不将其视为犯罪;在某些情况下,犯有特定罪行的历史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这种情况下,国家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如果相关案件已经被起诉,但结论发现行为人并没有实质性的犯罪行为,此时公诉方应撤回起诉;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则法院可以决定停止审理该案件;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宣布嫌疑人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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