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遭受任何形式的
违法侵害时,均可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寻求帮助。在收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
自首等相关案件材料之后,公安机关会立即展开细致且严谨的审查工作。确认存在
犯罪事实,需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将会
立案并展开深入侦查工作;反之,若认定无
犯罪事实或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会予以立案,同时也会将未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告知控告人。如控告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有权提出复议申请。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
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
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