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信”即“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旨在规制那些在明知他人将使用信息网络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旧向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多项技术支持;或者直接协助他人进行广告推广及支付结算等
犯罪活动的行为。在判断某人的行为是否构成
帮信罪时,首要关键在于评估该行为者是否在主观方面明确知晓相关事实,并且在客观层面实际提供了上述所述的各种形式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