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这类举动给别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上的损害,那么行为者理应承受相应的
赔偿义务。而如果这种行为酿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触犯到
刑事法规,那么
当事人将不得不面对刑事法律的严惩。依照相关的法令条文,倘若有人企图通过
盗窃、使用单位的印章、提供业务的介绍信或者其他包含印章的文件,乃至擅自雕刻单位公章用来签属经济合约从而恶意诈骗金钱,这样的举动显然已经构成了
非法行为。然而,在涉及到由这些
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经济利益的流失方面,其实施者并不应当让所在单位承担起其行为所带来的
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
刑法》280条
第一款规定:伪造、
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