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不幸购得过期产品,其有权依据相关
法规向商家提出补偿要求,即获得过期药品实际价值的三倍之
赔偿金。依据法律规定,对于存在
欺诈销售行为的经营者而言,需对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支付的款项进行三倍的额外
赔偿;若追加赔偿的金额仍未达到五百元人民币,则应以五百元人民币作为最终
赔偿标准。
然而,若商家在明知产品已过保质期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活动,消费者可据此要求商家给予十倍的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