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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责任能取保候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取保候审
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预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风险的增加。
3.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在取保候审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具体的审批程序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案件情况决定。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得取保候审。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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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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