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
合伙人企业的结算问题而提
起诉讼,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起诉条件,法院便应准予
立案受理,接着进行审慎的审理过程,并最终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提起
诉讼时,必须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书面形式的
起诉书,并且参照被告人数的规定,
递交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给法院。自人民法院接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算,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副本送达被告方,而被告则需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
答辩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