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新颁布实施的
个人所得税法,
个税起征点调整至每人每月5000元人民币。当您的收入达到并超过9000元人民币时,假设已经扣除了5000元,此时恰好处于10%的税级划分处(下设两个层级),因此应缴纳的个税数额应为[(9000-5000)×10%-210]=190元人民币。关于个人
工资个税计算方式,其合法合规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应纳纳税款=(实际工资收入-法定免征额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的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各不相同: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人民币之间的人士,不仅包含5000元人民币这一上限值,都将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规定的0%适用率进行计算;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人民币之间的人士,同样包含上限金额8000元人民币在内,均适用于按3%的
个人所得税适用率来计算税款;
3.工资范围在介于8000~17000元人民币之间的人士,含括了最高限额17000元人民币,建议采用按照10%的税率来计算应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