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成立个体工商户时,您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有效
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相关
房屋产权证明,包括
产权证
复印件及
租赁合同等各类文书;
4.若由经营者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事项,则须附上经营者本人签署的委托
代理书;
5.若个体工商户启用特定名称标识,那么还必须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
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
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