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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信用卡并使用的,应当构成什么罪

若您在无意间拾获了他人的信用卡,并且在此之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被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究其原因在于,这实际上是一种未经授权便冒充他人身份来使用信用卡的违法行为。倘若行为人利用这种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并且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支付高达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最新修订: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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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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