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无意间拾获了他人的
信用卡,并且在此之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被定性为
信用卡诈骗罪。究其原因在于,这实际上是一种未经授权便
冒充他人身份来使用信用卡的
违法行为。倘若
行为人利用这种方式进行信用卡诈骗,并且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他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支付高达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