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文规定,若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必须在其相应的
赔偿额度之内,承担起支付
医疗费用、
误工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须的营养费用等多个方面的责任。这些费用的计算基准主要是以受害者因为受到
人身伤害而前往医院进行治疗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加上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为依据。因此,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误工费用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之内,但是需要提供由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或者由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意见作为佐证。即便对方并未有正式的工作,只要他具有劳动能力,那么误工费用就应当得到支持和认可。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