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对
入室盗窃罪的判定依据,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
入室盗窃案件来说,其特征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
行为人所涉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即未经允许擅自闯入他人居住场所;
其次,行为人在室内进行了
盗窃财物的行为;
再次,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
主观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所有之物,却意图通过非法手段将其占为己有;
最后,被盗财物之价值也往往具有一个相对较为固定的标准,若所盗财物价值未达到该标准,则可能无法构成
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