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简称“
保释”,是指在我国
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被告人或
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并维护公正公平审判秩序,而针对特定条件适用的一种非
拘留性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允许涉案人员在未被监禁的情况下继续参与
诉讼程序,但需提供
担保人或者向
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
传唤与讯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