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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一般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关于强奸罪的法律规定中,其最高可判处死刑之责罚。对于该类罪行的追诉时效,则设定为二十年。这意味着,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二十年后,将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然而,若已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情况下,则不受此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新修订: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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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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