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管理机构强制拆除
违章建筑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是案件的初始接受及详细登记环节;紧接着,进行现场勘验工作并记录下关键信息;
然后,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
书面形式,向相关
责任人发出限期拆除通告。对于在擅自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各类建筑物与其他附着物,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并自行实施拆除作业;若仍有继续施工者,则由作出
处罚决定的政府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
期满不
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
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