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便女方已经怀孕并选择流产,男方依然有权要求
返还彩礼。这是由于该种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返还彩礼的范畴,然而考虑到女方曾有孕育胎儿而后流产的特殊情况,女方通常可以不必全额返还彩礼,只需酌情退还部分即可。若男女双方因
彩礼问题
产生纠纷,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