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取保候审权利之后,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需要前往公安局接受相关审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公安局想要全面了解案件进展状况、进一步核实
证据链条或是倾听有关涉案事实的陈述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均有权力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措施。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包括随时听从
传唤,接受相关问询及调查等事项。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了上述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并被采取更为严厉的
强制措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