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离婚者所拥有的
按揭房产可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或协商之后转移至某一方个人名下。离婚后的按揭
房产转让情况主要包括如下三个重要阶段:
首先,将共同属于前任婚姻伴侣的按揭房产增值为单一资产,然后归属于现任持有人;
其次,将一方仅持有或曾经在婚期内占有过的按揭房产转移至对方手中;
最后,房产所有权由前任夫妻共同所有转为第三方受让。
然而,对于尚无
房产证的按揭房产,在离婚后该如何实现
过户呢?众所周知,进行房产交易不仅需具备房产证作为合法证明文件,而且
没有房产证则不可能完成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按揭借贷房的房产证会被
抵押给银行以防范潜在风险。因此,离婚后要想成功实现
房产过户,通常有以下两种可行策略:其一,
提前还款并解除银行按揭
抵押贷款的
抵押登记。虽然没有足够的现金用以提前还款,但仍然可以选择寻求合适的金融机构或者贷款公司解决问题,从而获得房产证并于房产管理部门正式申请过户手续;其二,由于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可尝试与贷款银行进行磋商,对
贷款人进行调整,并
重签住房贷款抵押合同。此举虽具有一定难度,但考虑到银行方面对外承担的信贷风险以及相应工作负担,实现交给合适的接力者或许并非难事。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