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手段,其最终目标乃是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有序地推进,同时阻止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活动、拒绝接受审判或是继续从事
违法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旨在进行惩戒性
处罚,实际上它仅仅是为了在短期内保护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推进而采取的一项临时性
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涉及到的是
拘役刑罚期限的计算以及如何进行相应的折抵,但这些规定并未直接适用于对依法实施的刑事拘留情况进行处理的问题上。基于此,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刑事拘留自身并无实际的制裁能力或惩罚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