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如若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想要根据
保险合同时的约定请求保险机构予以补偿或支付保险金,他们必须提供能够被证实保险事故的确切性质、成因以及
损失程度等相关信息的证明以及相关文件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