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刑法典中,针对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罪犯,明确要求其实际服刑期限应超过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在此基础之上,若此类罪犯能够严格遵守监狱内部规范,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展现出切实的懊悔之意且无再次
犯罪的潜在风险,则可向
司法机关提出
假释申请。对于
抢劫罪这一严重
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若某罪犯因犯抢劫罪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理论上在服刑满一年半之后便具备了
申请假释的资格。
然而,是否予以批准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罪犯的表现以及其他法定条件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