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奸淫年龄不足十四周岁少女的行为,将被视为强奸罪行,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
法律制裁。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涉及到婴儿及幼儿的
强奸案,应严格遵循对强奸罪的适用
法规则加以判罪
量刑。
同时,鉴于如
受害人属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等特定情形,我们有必要加重其责任程度。
然而,具体的
刑事惩罚措施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犯罪情节、
犯罪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