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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有经济能力前父母有义务扶养吗

在法律条文中,子女的抚养义务并被明确规定只须延续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之时止,然而,若当子女已步入成年并且尚未完成高级中学或者同等程度以下的学业培训,或者由于非主动因素导致身体无法承受劳动强度,抑或因种种原因未能完全恢复劳动力以致无法单独承担起日常生活所需,此类情况下,作为其父母仍然需要担负起继续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新修订: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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