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为期三年,亦有可能仅为一年,且最长时限不超过二十年。
然而,具体案件的
诉讼时效期间则因案而异。
诉讼时效乃指在特定期间内,若权利人未能向人
民法院主张保护其民事权益之请求权,则将失去此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程序上的请求权,而是实体上的请求权,即
胜诉权;然而,程序上的请求权却并未随之消失,权利人仍有权继续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