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
行为人在实施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
走私犯罪过程中涉及到洗钱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惩治,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并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另外还需根据实际洗钱金额的百分比处以相应
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比处以相应罚金。
2.如果是单位实施了此类
犯罪行为,不仅将面临单位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也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
刑罚。具体的
量刑标准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