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拘留之刻起,调查环节即正式启动,通常会持续进行直至完成。
然而,针对较为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调查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最多可达三个月。若仍有必要继续深入调查,则必须征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这时候的调查期限最长也只能达到七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所有时长均从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
拘留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一百五十八条和一百五十九条则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