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第七十二条法律条款的相关规定,交通
肇事罪的
刑事责任要结合事故的严重性以及肇事者在事故中的具体行动方能做出相应裁决。若经过核实,肇事行为造成了
重大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共或
私人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依照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肇事者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
处罚。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
逃逸,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则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有期徒刑;如因为逃逸而导致他
人死亡,则可能被判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若肇事者被判定为
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满足以下条件: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不再具有再次
犯罪的风险、宣告
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那么便可被宣告缓刑。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缓刑的待遇。因此,从理论上来讲,如果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符合上述
缓刑的条件,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
然而,实际是否适用缓刑还需综合考虑肇事者的具体行为、事故的严重程度、肇事者的悔过态度以及对社区的潜在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法院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权衡各种因素后作出是否适用缓刑的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