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擅离职守并冒充国家机构职员、肆意
招摇撞骗者来说,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被
剥夺政治权利;要是情节恶劣,其
刑罚可能相应加重,罚款也将提升至三年以上直至最高十年。
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该类
犯罪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形式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均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惩戒;如果
行为人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依照法律条款,刑罚将会
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