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借用他人的
信用卡,并不必然会被认定为
欺诈犯罪。这种说法完全取决于借款者的真实意图以及实际采取的行动。若在借卡之际,借款者展现出明确的归还意愿,且能严格遵循独间条款规定的方式来使用信用卡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便无需担心
欺诈行为的发生。
然而,当借款者明知自己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仍要进行恶意透支;或者是他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达到
非法占有财务的目的时,这时便很可能已经触犯了
欺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