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毒人员而言,获得取保候审并不能证明其案情已终结或是能够逃避
刑罚制裁。即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被告方存在罪责,也不排除他们最终仍需服刑入狱的可能性。取保候审,实质上是强制性的
司法程序之一,它允许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一段时间内暂时离开监狱,但同时须严格遵守制定的相关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且具备法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
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因此,被告方最终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