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事故是因人为原因所引发,那么相关责任方必须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若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害,
责任人应按照被侵犯者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是责任人因此从中获取的
不当得利进行补偿;若是被侵犯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以及责任人因此而获取的利益无法准确衡量,且双方未能就
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则可通过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
当事人可以协商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