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
帮信罪”)属于
刑事犯罪范畴,并不包含在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制范围内。这一
罪名主要指向的是那些明知他人正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违法犯罪行为,却依然以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性技术支持,或者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重要协助的方式,参与到相关
犯罪活动中的人。一旦被判定犯有此类罪行,将会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而非仅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