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时,其主要依据在于
行为人的行为性质、情节的轻重程度,而并非仅仅局限于所获得的利益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法院将充分考虑到赌场的规模大小、存在经营的持续时间长短、参与赌博活动的人数、以及此类行为对社会正常秩序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各类因变量。确实,获取利润是反映
犯罪情节严重性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却并不能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