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对于精神病一方,如果其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或免除其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如下:1.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2.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3.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请求对方给予补偿。4.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