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
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一项决议,该决议对《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必要的修正。
此次修正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于涉及到的恶意透支行为,其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00元至5,000,000元之间者,应被认定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196条中“
数额较大”的规定;
若恶意透支的
涉案金额在5,000,000元至50,000,000元之间,则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中“
数额巨大”的规定;
而当恶意透支的涉案金额超过50,000,000元时,便应被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中“
数额特别巨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