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招商银行发行的
信用卡,倘若您未能在每期信用卡账单所规定的到期还款期限前将最低还款额度进行足额偿还,那么将会面临
违约金以及利息费用的收取,并且这样的行为可能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为当期最低还款额中尚未偿还部分的5%,最低限额分别设定为人民币10元或者美元1元。
至于利息方面,自记账日(通常情况下为消费发生之日的次日)起,您当期的所有消费款项都将开始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费率进行计算,直至您完全偿清欠款为止。
为了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您无法全额偿还账单金额,也请您务必至少按时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