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缓刑可不代表马上就能走了哦~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呢,如果是第
一审人
民法院那边宣判了
管制啊、宣告缓刑或者是单独适用
附加刑,而且这个审判结果还没开始生效的话,那么,您得赶紧回到人民法院去办理相关的释放手续。
当然啦,如果您之前一直在监狱里服役的话,那可能回去的时候还会先经过看守所这一环节,但这个和您是否要上诉其实是没有任何关联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被
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
刑事责任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的;
(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
法律效力的;
(三)被告人被
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