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怎么判定对方为过错方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怎么判定对方为过错方

在婚姻关系解除过程中,判断某一方是否存在过失行为,应遵循以下标准和规定:
首先,是重婚行为,即结婚对象不止本人,还包括其他人;
其次,是与他人同居现象,这是婚姻外部的不正当行为;
再次,是对另一半或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径;
紧接着,是对于家人的残忍虐待以及遗弃不可轻易原谅的行为;
最后,如果存在任何其他严重不当行为,都应该被视为有力的证据去认定该方是存在过失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新修订:2024-06-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