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同居期间育有之非婚生育子女与婚姻合法化后所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均被视为父母双亲之间的子女,应当得到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养育和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如何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主要遵循如下几项原则:
首先,父母双方面对面
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决定子女
抚养事宜;
其次,如经父母双方协商无果时,对于两岁以下的子女,按照惯例应交由母方抚养。
若父方具有更为优越的经济或其他生活条件,并经母方同意,则也可由父亲直接
抚养孩子。
对于两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视具体情况优先征求条件较为良好的一方由其负起养育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