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珍稀野生动植
物权益之法律后果依其
犯罪程度而定,若有
违法者违反相关
法规,以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捕杀、运输、出售乃至持有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情节轻微者,将依法处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附予
罚金作为惩戒;
情节较为严重者,将受到五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的附加
处罚;
对于情节极度恶劣者,则需要接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附加有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更严苛
刑罚。
此乃我国法律所明文规定之准则,不容触碰。《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