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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是否构成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我给咱们详解一下这个“偷国家机关印章罪”吧。
它是啥意思呢?就是偷偷地把国家机关的公章偷走啦、当众抢走了国家机关的文件啦,还包括玩儿命把国家机关公章弄坏了或一不小心弄丢了之类的事情。
要说这个罪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啊,看下面这几点:
首先,这个罪名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运作。
然后呢,客观方面嘛,是要有实际行动的,比如把国家机关的文件、证件或者公章直接偷掉了、抢了或者把它们毁了。
再具体说说这个犯罪参与者吧,任何人都有可能犯这个罪哦,只要他(她)满16岁并且懂得承担法律责任就可以了。
不管你是不是军人,统统都可以成为这个罪责的承担者。
最后说一下主观方面,你得明白你在做什么!就是明知道是去干啥事儿了,才偷、抢或是搞破坏嘛。
过失情况下是不能够构成这个罪的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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