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功实施的
招摇撞骗罪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
处罚与
量刑标准如下:
首先,倘若
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则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乃至
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
若是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长达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其次,如果是有预谋地冒充人民警察从事招摇撞骗活动,那么其量刑标准可能更为严苛,需按照前述原则规定,实行从重或
加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招摇撞骗过程中,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并挥霍无度他人财物,就可能同时涉及到其他
犯罪行为——即诈骗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应以
违法行为最为严重的
罪名来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